根据省财政厅、乡村振兴局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《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将我区2023乡村振兴项目库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本公示期为10天,自2022年12月7日-2022年12月16日,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住建局反映(电话0515-68820917 )。
附件1:2023乡村振兴项目库.xlsx
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
2022年12月6日
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
根据省财政厅、乡村振兴局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《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现将我区2023乡村振兴项目库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本公示期为10天,自2022年12月7日-2022年12月16日,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区住建局反映(电话0515-68820917 )。
附件1:2023乡村振兴项目库.xlsx
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
2022年12月6日